本文目录一览:
- 〖壹〗、3个与疫情有关的税务问题
- 〖贰〗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 〖叁〗、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
- 〖肆〗、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
- 〖伍〗、疫情期间服务费加计扣除怎么算
3个与疫情有关的税务问题
以下是3个与疫情有关的税务问题及解问题一:员工出差因疫情被隔离发生的酒店住宿费 ,进项税能否抵扣?答复:属于与经营相关的,允许抵扣增值税。
餐饮企业食材损失扣除:受疫情影响导致食材变质无法售出的,可作为存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他热点问题纳税人可通过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电话或渠道确认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方案;个性化问题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微信、视频等渠道获取解
新冠疫情影响下,中国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定暴露的瑕疵主要体现在:非居民个人因疫情未在华实际工作 ,但境内企业代扣代缴的个税能否退税存在争议,根源在于征管制度设计为便捷性而变通,与《个人所得税法》原则存在理解歧义。
问题1:危货运输企业运输医用酒精能否免征增值税?根据8号公告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医用酒精已被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因此运输医用酒精的收入可享受免税政策。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
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困难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壹〗 、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例如 ,企业向红十字会捐赠现金用于疫情防控,捐赠金额可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无需按比例限制。
〖贰〗、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叁〗、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肆〗 、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
〖伍〗、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无特殊影响,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方面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的款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
〖壹〗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时,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贰〗、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减免增值税的直接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减免金额,并将优惠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
〖叁〗、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增值税需根据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来处理 ,若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如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选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选取放弃免税,需书面声明并备案,自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专用发票 ,且放弃免税需针对全部相关服务,不能部分享受部分放弃。
〖肆〗 、疫情期间企业享受不同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伍〗、疫情期间税务减免税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增值税减免和其他相关税费减免两种情况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时,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及增值税。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进口防疫物资税收、房产租金相关税收、社保 、延期申报及自主申报程序性优惠,以及上海地区专项补贴和其他优惠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增值税等流转税及附加优惠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已征税款退还或抵减:如果因免税政策文件下发较晚等原因导致纳税人已经缴税的 ,可以选取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免征的税款可以退还或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税款 。
新冠疫情期间,我国实施了多项减免政策,主要包括税费减免、银行及相关金融减免以及地方性扶持政策。
疫情期间服务费加计扣除怎么算
疫情期间服务费加计扣除的计算需结合税法规定及疫情特殊政策 ,主要依据服务费类型选取对应扣除方式。具体如下:加计扣除的核心逻辑加计扣除是税法允许的税收优惠,指企业在实际支出基础上,按政策规定的比例额外增加扣除金额,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等税费 ,新购置设备器具在一定条件下可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等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 ,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资产损失扣除:企业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 ,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在税前加计扣除100%;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化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200%税前摊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延长6个月;2022年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6个月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