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壹〗、江西省工程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是多少?
- 〖贰〗、住建厅: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 〖叁〗 、工程造价对防疫费用作出新规定。
江西省工程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是多少?
〖壹〗、工程造价10亿元及以下项目: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一星智慧工地费用最低按11万元计取。该费用为综合费用,未单独拆分疫情防控费比例 ,但可覆盖部分常态化防控成本 。工程造价10亿元以上项目:10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对应费率计算,10亿元以上部分按0.3%费率计算。
〖贰〗、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 、包干使用。具体说明如下:费用涵盖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 、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 。计取条件: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计算。
〖叁〗、按人员数量计取: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按20元/人·天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签证确认 。例如 ,防控期间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共100人,持续30天,则疫情防控费用为:100人 × 30天 × 20元/人·天 = 60 ,000元。
〖肆〗 、今年以来,为有效防控疫情,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因采取防控措施导致费用增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对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的计取 ,制定如下指导标准: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由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疫情防控增加费组成。
〖伍〗、地区差异化规定:苏州市: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 、核酸(抗原)检测、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计取(防控期间),通勤费用、隔离观察费用等由双方另行签证确认 。山东省:除防疫费用外,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也计入工程造价 ,由发包人承担。
〖陆〗 、这为乙方主张费用提供了政策依据,但需通过协议或签证明确费用内容及金额。法院裁判强调举证责任典型案例:在(2022)浙04民终826号案件中,法院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证据 ,酌情确定甲方补偿停工损失50000元并支付疫情防控措施费70000元。这表明,法院在裁判时会借鉴乙方提交的证据,但需证据充分、合理 。
住建厅: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 ,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不再计列 ,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工程不再纳入该费用,此前实际发生费用可按实结算。
江苏省住建厅决定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于4月11日正式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两份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文件 ,并明确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在特定日期后的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调整后 ,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
自2023年1月8日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的费用不再计取。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问题解五十三)》(闽建价〔2023〕4号),自2023年1月8日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直接影响。

工程造价对防疫费用作出新规定。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 ,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 、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并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多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指南》明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口罩、消毒物资、体温检测设备等)可计入工程造价。
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 ,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








